目 录
第一部分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市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 市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市司法局概况
一、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司法局是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市司法局一家单位,无二级预算部门。
二、 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藏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规定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藏、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决策部署。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七)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八)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山南片区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局共有11个科室和1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办公室、法治督查科、立法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政治部、社区矫正科。
所属1个事业单位为:山南市公证处
第二部分
山南市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2514.36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基金收入。比2023年增加292.34万元, 同期增加13%,增加原因为:2023年10月起山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正式启动,财政拨款200万元,截至目前除项目30%首付款外,其余资金(包括设备费,信息建设费)财政已在2024年预算中安排,预计3月完成支出,固预算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2514.36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为2222.02万元比上年增加292.34万元,增加13%,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增加运行经费都有所增加;公用经费支出164.06万元,比上年增加48.36万元,增加42%;主要原因为各业务科室业务量逐步增加,相应的运行经费有所增加,并且考虑到2023年公用经费年底紧缺的情况,24年经申请加大了一定的公用经费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24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514.3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1329.37万元,占总收入的59%,普法宣传收入76万元,占总收入的8.5%,公共法律服务405.03万元,占总收入的0.78%,社区矫正收入7万元,占总收入的0.21%,其他司法收入15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64%,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45万元,占总收入的1.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单位离退休)203.33万元,占总收入的7.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36万元,占总收入的3.7%,住房保障支出111.37万元,占总收入的4.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1329.37万元,比上年增加9.37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为:(1)、自2019年法制办合并到我单位以来各科室业务及经费量在逐年增加,(2)、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科室办案量较2022年明显增加,故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普法宣传(05)支出76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社区矫正(10)支出4.75万元,比上年增加2.25万元,增加48%,主要原因为:本级财政需按照社区矫正法测算标准规定,应保证社区矫正人头经费,并根据本年社区矫正人员数,进行了调整
4、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08)支出45万元,较上年增加19.42万元,主要原因为自2023年开始司法考试主观及客观考试均由市级进行,以前只进行客观考试,现主观考试也由市级负责,经费相应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公共法律服务(06)支出405.03万元,法律援助经费7.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余经费分别为山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改扩建建设项目经费220万元,山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备购置款124.03万元,山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息建设维护费53.4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86.36万元,较上年增加2.67万元,同比增加4%,主要原因为2024年人员明显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03.33万元,较上年增长34.82万元,同比增长20%,主要原因为1、缴费基数增加,2、人员增加。故此经费随之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111.37万元,增加2.94万元,增加3%,主要原因为2024年人员增加。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2024年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23.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1.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5.94万元,津贴补贴636.38万元,奖金67.0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07万元,住房公积金111.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0.3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共164.06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7.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19.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84万元,其中含伙食补助41.04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9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四、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3万元,相比同期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我单位未购置公务车俩,为此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23年持平。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36万元,相比减少6万元,同比减少17%。减少原因;我局严格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山南市委市政府公务用车相关要求,严格实行了油料登记制度。车辆编制7辆,年末车辆保有7辆。
五、 2024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2514.36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基金收入。比2023年增加292.34万元, 同期增加13%,增加原因为:2023年10月起山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正式启动,财政拨款200万元,截至目前除项目30%首付款外,其余资金(包括设备费,信息建设费)财政已在2024年预算中安排,预计3月完成支出,固预算增加。
六、2023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514.3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1329.37万元,占总收入的59%,普法宣传收入76万元,占总收入的8.5%,公共法律服务405.03万元,占总收入的0.78%,社区矫正收入7万元,占总收入的0.21%,其他司法收入15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64%,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45万元,占总收入的1.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单位离退休)203.33万元,占总收入的7.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36万元,占总收入的3.7%,住房保障支出111.37万元,占总收入的4.87%。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06万元,基本与2023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24年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23年12月,我局共有车辆7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4年我局列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1个项目,分别为普法宣传经费、公证经费、法律援助经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费、社区矫正经费、立法经费、行政复议经费、司法装备经费、基层汇总经费、行政复议经费、法治建设经费。全部经过财政局第三方绩效考核情况评分通过。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2024年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他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制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6、普法经费:主要是指用于普及宣传法律知识,预防犯罪活动的发生而需要的相关费用。
7、法律援助:是指国家队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按键当事人给予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制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