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山南市公证处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及政府地中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发挥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在减少争讼、维护稳定中的作用,为山南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促进平安山南、和谐山南、法治山南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提供了必需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15件,涉及标的额约12亿元,上缴国库公证费2479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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