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解决“三统一”执行尺度不一、文号管理无序、监管存在盲区等问题,山南市在全区首个以文件要求的形式,具体化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标准,并制定固定模板,筑牢行政运行法治防线,让行政规范性文件更规范,逐步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山南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模式。
分级落实统一登记,台账全程留痕,打通文件溯源查询通道。按照发文主体划分登记职责,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登记,其余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行登记。
统一规范文件编号,配发专属“身份编码”,维护文件权威公信。全市固化标准化编号格式,行政区域代字+登记机关简称+规,结合年份和三位数的流水号组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号(如山政规-2026-001),配套编号版记图例,明确排版位置、编制排序要求。
执行统一印发公开,划定法定效力红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和部门官方网站设置或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将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专栏中统一公布,明确未公开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依据。
考核全市推行,长效巩固治理成效,放大制度民生社会效益。将“三统一”落实情况纳入依法治市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压实发文单位责任,并实行新旧文件差异化管理,存量文件维持原有管理方式,新增、修订文件全部适用新标准。
该管理体系不仅补齐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监管短板,保障政令统一畅通、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更依靠政策公开化、管理规范化,持续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为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管理提供较为成熟的山南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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