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本级行政执法主体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按照《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山南市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规定,市司法局扎实开展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
市司法局结合各部门的“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从行政执法机关的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和执法职权类型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深入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逐一梳理确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经市政府批准,确认38个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并在山南市人民政府官网和市司法局官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督促山南市本级行政执法机关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我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梳理、审核、确认和公示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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