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制定好山南市政府规章立法五年(2023-2027年)规划,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根据2023年3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对立法权限的修改及《山南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要求,现面向社会再次公开征集市政府规章立法五年(2023-2027年)规划的立法建议项目(以下简称“建议项目”),使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民意、汇聚民智、服务民生,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
本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征集范围
建议项目应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四个方面提出。
三、征集要求
建议项目中应当写明:建议项目的名称,立法必要性、可行性,该领域存在的问题、拟规范和解决的主要内容,注明建议人名称(姓名)、联系方式等。有法规、规章草案文本的,可一并提出。
四、截止日期
2023年5月21日。
五、报送方式
立法建议项目可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司法局提出。
报送地址:市司法局(乃东区泽当镇湖北大道 27号)。
联系电话:7912335(传真)。
邮箱:snssfjlfk@163.com
特此公告。
山南市司法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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