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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3 17:04:32 来源:市司法局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以及《山南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山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等要求,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2020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基础上,于202110月再次启动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通过清理,共排查市政府规章1部,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33件。

1.继续有效3件,为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2.失效1件,为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3.废止13件,其中市政府规章1部,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

4.拟修改17件,其中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

1.山南市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山南市人民政府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山南市人民政府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山南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山南市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山南市人民政府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3.山南市人民政府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4.山南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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