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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司法局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2-02-10 12:00:02 来源:市司法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关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相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成立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原则、清理范围、清理标准、清理方式等,由市司法局牵头,各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实施部门配合,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开展了我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此次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在2020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进行。在清理过程中,市司法局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各部门针对各自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交了具体清理意见和部门会议纪要,由市司法局积极与市人大法制委对接相关清理事宜,最终形成了山南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汇总表并报市政府审定。此次清理工作共排查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33件,市政府规章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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